文物科技与对外合作交流处
字体大小: 新闻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5-22 10:09 浏览次数:

  拟订全省文物科技保护规划,负责指导全省文物保护基础应用预防性保护研究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文物保护科技创新项目,负责全省国家级、省级文物科研课题的申报审核审批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负责全省国家级、省级文物重点科研基地的申报审核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全省文物藏品取样分析;负责全省可移动文物修复单位资质的审批,指导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项目的实施;拟定全省对外合作交流规划,组织协调全省文物外宣工作;实施对外合作文物科技、教育培训等交流项目;负责对外和对港、澳、台地区文物展览;协调境外我省流失文物的调查、捐赠、返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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