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安全处(执法督察处)
字体大小: 新闻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5-22 10:10 浏览次数:

  拟订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拟订全省文物安全工作规划;指导检查全省文物安全保卫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各种文物犯罪活动;承担文物商店、文物拍卖企业设立审批,及文物商店销售文物的备案、文物拍卖企业拍卖文物的审核备案工作;负责管理国家驻我省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拟订全省文物行政执法、督察和案件查处有关规定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涉案文物鉴定评估工作;负责全省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申报、审批和验收;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全省文物博物馆单位的风险等级进行风险认定;协调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工作。

  联系电话: 0371-63858168

  受理违法举报电话:0371-86050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