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文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体大小: 新闻来源:河南省文物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1-26 15:07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河南省文物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疫情防控大局,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用权力运行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一)主动公开情况。结合文物工作实际,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指南,以“河南省文物局”网站为主阵地,突出抓好机构概况公开、权责清单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政策法规公开、财政信息公开、“三重一大”事项信息公开、评先评优公开、计划规划公开等重点事项公开。网站2020年发布政府信息数1971条,解读信息发布7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8次。另外,2020年印发了4期《河南文物工作》,出版了《2019河南文化文物年鉴》等刊物,并与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合作,及时反映文物保护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等。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对只涉及特定主体权利义务,且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采取依申请公开的方式。2020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3件,3件已按时答复。另收到群众咨询10件,均已及时回复。

  (三)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一是明确工作职责。局办公室负责指导和协调,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公开的相关政府信息由业务处室归口提供;二是落实工作分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政务服务信息处理流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纳入到每一项业务的具体办理中。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信息公开平台主要是“河南省文物局”网站和《河南文物工作》。网站在2020年迁移到了政务云平台,设置有“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等专栏;2020年《河南文物工作》共印发了4期。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2015年,我局印发了《河南省文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试行)》(豫文物办〔2015〕17号),其中二十六条规定,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过错责任与处理处罚相适应的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局办公室、局纪检监察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处室负责同志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二)不及时提供、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三)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造成泄密事故的;(四)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五)不依法履行依申请公开职责的;(六)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其他行为。二十七条规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局办公室和纪检监察接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举报后,予以调查处理。《河南省文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第三部分监督方式及程序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我局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371)61732572。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2020年,我局按照年度工作要求,继续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2019年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有关政务公开规范性文件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河南省文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河南省文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河南省文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河南省文物局在主动公开企事业单和群众关心关注的政府信息和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需要加强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其业务能力和为民服务的本领。

  进一步做好政务服务统一平台的“一网通办”工作,实现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网上全流程办理和对申请人的同步公开、共享。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信息通过“河南省文物局”网站公开,网址为http://wwj.henan.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