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河南省文物商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要求,随机抽取了洛阳市文物交流中心等六家文物商店,重点检查2021年度文物购销经营及备案、文物专业技术人员在岗、企业营业执照年检登记变更等情况。现将抽查结果公示如下:
未发现洛阳市文物交流中心、河南博彦轩文物艺术品有限公司、京古斋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河南聚宝文物有限公司、河南维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河南钱币有限公司存在违法经营行为。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