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文物资〔2022〕1号
河南省文物局
关于做好第八批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利用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直管县(市)文物(文广旅)局:
2021年12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核定公布第八批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豫政〔2021〕37号),核定公布了第八批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351处,另有5处项目与现有省保单位合并。公布第八批省保单位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体现,是构建完善中华文明标识体系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障近年全省文物保护研究利用工作成果及巩固成果发展的现实需要。为贯彻落实省政府通知精神,切实做好第八批省保单位的保护利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保护责任
各地文物行政部门要及时梳理、汇总本辖区内第八批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状况,提出工作建议,积极推动市级人民政府进一步落实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将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加大机构及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出台专项保护措施,建立本辖区内文物资源动态管理机制,健全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体系,并将文物保护工作作为本地“十四五”时期的重点工作。
二、推进基础工作
各地文物行政部门要立即启动第八批省保单位保护管理基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要求,依法推进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设立保护标志和保护界碑界桩,建立完善记录档案,明确专门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由其他行业或个人使用管理的,应依法确定保护管理的直接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明确保护责任和义务,确保文物安全。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应结合各地申报时数据科学划定,于2022年3月25日前汇总上报至省文物局资源处。同时将本辖区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公布情况一并上报。
三、加强科学保护
各地文物行政部门应组织开展第八批省保单位保存现状及风险评估,并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保护性工程干预措施。确有本体安全风险的,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抢险保护措施;确需进行保护性工程干预的,应将本体修缮、安全防护(含消防防雷)等纳入工作计划,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以确保文物安全。鼓励文物管理机构和相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研发适用于文物保护,尤其是文物防腐防虫、消防防雷和安全防盗的科学技术、设施装备和应用型工具、材料,不断提升文物保护项目的科技水平。
四、确保文物安全
各地文物行政部门要把确保文物安全放在首要位置,落实第八批省保单位安全监管责任,要以2022年“双节”安全检查为契机,加强文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针对发现问题列出整改措施和责任清单,督促确保整改到位。加强文物安全事故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善应急预案编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日常检查巡查和值班值守,加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建设和维护保养,提高安全防护水平。坚持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逐级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实行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筑牢文物安全防范底线。依法严肃查处涉及第八批省保单位的安全事故和违法案件,协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文物犯罪。
五、推进合理利用
各地文物行政部门要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促进文物活化利用,充分发挥文物在当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让文物活起来。要坚持分类指导、分类施策,对于革命文物,要与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百姓致富相结合,与爱国主义教育、干部党性教育相结合,做好价值诠释与展示;对古建筑及近现代代表性建筑,要与城市品质提升、乡村特色保留相结合,鼓励有效利用,以用促保;对古遗址古墓葬,要与当地国土空间管理部门对接,鼓励发展与保护展示相容的特色产业。要进一步发挥产权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其他行业所有的,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沟通对接,推动科学使用、合理利用,尽量创造条件发挥社会效益;对私人所有的,要明晰责任、权利和义务,有必要的可制定负面清单,支持开展活化利用。
六、传播文物价值
各地文物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文物保护利用宣传力度,通过多种角度、渠道和方式,宣扬文物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方面的积极作用,宣传文物的价值和在当下的社会意义,宣讲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正确的文物保护利用理念。要主动与组织、宣传、教育等部门沟通联系,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将文物保护利用常识纳入中小学教育体系和干部教育体系,鼓励有条件的第八批省保单位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研学教育、党政干部教育基地,发挥文物在开展宣传教育方面的独特作用。鼓励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有计划的开展公众教育,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热爱文物、保护文物的意识和自觉,为文物保护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地文物行政部门应系统总结第八批省保单位申报工作,有序做好落实责任、夯实基础、加强保护、合理利用、确保安全、传播价值等相关工作,要有计划组织开展一批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不断优化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体系,要特别重视加强文物基础保护,切实完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基础工作,要以第八批省保单位系统管理研究为契机,推进全域文物资源保护管理提档升级,促进文物保护利用水平全面提升,让文物保护利用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联系人:毛圣龙 联系电话:0371-63513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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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