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商丘市国有建设用地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实施方案
字体大小: 新闻来源:商丘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物保护与考古科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5-17 09:44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8〕5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地下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8〕9号),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土地资源市场配置和基本建设考古制度,积极推进国有建设用地考古前置工作,5月5日,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商丘市国有建设用地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实施方案》(商政办〔2022〕16号)。

  《实施方案》由商丘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专班负责起草,多次召开立法研讨会、座谈会,广泛听取各部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并通过门户网站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经研究起草、法制审查等程序,形成送审稿,于4月30日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

  《实施方案》包括指导思想、适用范围、工作程序、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五个部分。进一步确认了国有建设用地考古前置工作主体,考古实施进场前的必备条件,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程序,明确了考古经费列支。该文件的出台,旨在确保在国有建设用地储备或供应前依法完成考古工作,提前发现并保护地下文物,确保文物安全,同时,破除建设项目落地的体制机制障碍,降低建设单位投资风险。

  下一步,商丘市将扎实做好考古前置相关工作,进一步促进文物保护和经济社会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