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文物财〔2022〕23号
河南省文物局
关于报送文物事业发展情况专项统计
调查数据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文物局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加快落实《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全国文物事业发展情况专项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文物办函﹝2022﹞439号)要求,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项统计调查内容
1.文物系统机构编制调整情况调查统计表(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文博事业单位),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统计范围是单列文物局及挂牌文物局;
2.省级及省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新增和文物商店情况统计表。
二、报送说明
1.请各地统筹做好本级及所辖县(市)、区相关数据,包含省直管县数据;
2.机构编制调整前后是指2020年6月前后的变化情况;
3.文物执法督察和安全监管、文化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文物执法编制数据是指现有数据;如有,请按县(市)区逐条列出。
三、报送要求
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明确专人填写相关信息,确保数据全面、真实;相关数据请于6月23日之前报送,纸质文件经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寄送至计财处,电子表格(pdf及Word文件)发送至邮箱hnswwjjcc@sina.com。报送我局的文件及表格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松臣 0371-63511097
3.省级及以下文物保护单位新增和文物商店情况调查统计表.xls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