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
公布第三批27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字体大小: 新闻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25 16:20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进一步提高我市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市政府近日公布了第三批南阳市文物保护单位。该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包括夏庄墓地等27处,分布在卧龙区、宛城区、高新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和职教园区6区(限于卧龙和宛城行政辖区)范围内,均为具有比较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

  该批文物保护单位具有以下特征:一是近年来新发现的重要文物遗存,比如夏庄墓地,是配合南阳到鸭河快速通道建设考古发现的一处规模宏大、十分重要的东周时期的古墓群,入选2021年度河南省五大考古新发现;二是已经列入“三普”名录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经过考古研究,对其价值重要性有了新的认识,比如田营岩画,经过北京联合大学等权威学术研究机构考证,是一处新石器时代具有天文观测功能的文物遗存,是南阳地区农耕文化发展的实物见证;三是对于分布于城乡的古建筑,经过排查认定,确认属于清代(含)以前,且保存基本完整的民居、商号等,以及具有独特价值的近现代重要史迹,已经不多见,拟提升保护级别,加强保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