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中旬,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数据组发布“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采集软件(试用版1.4)”。1.4版本软件相比于1.2版本软件而言进行了登记表标准调整、系统升级及功能优化三部分的更新。
登记表标准的调整主要包括《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与《变更文物登记表》两部分。其中,《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有13项调整,调整过后文物点的统计年代更加精准,描述需更为详细,坐标精度需更为精准;《变更文物登记表》更改为《变更文物统计表》,有5项内容调整,变更为可移动文物与消失文物所填写的登记表更为详细,增加三普详细数据与现状照片及描述,以便更好确认三普文物资源保护利用现状,加强不可移动文物资源信息化建设,有利于后期不可移动文物目录的建立。
采集软件1.4版本针对新修订的《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标准、登记表和著录说明》做了适配,并根据全国培训过程中用户提出的修改建议对1.2系统的19项内容进行了优化系统,提高了不可移动文物普查的准确性、规范性,确保普查信息采集及录入更加规范有效。在适配新标准的同时,简化了现场复核流程及系统核查流程,有利于上级专家提高审核效率。1.4版本还增加了多pc端协同采集功能,使普查队员可以及时同步普查数据,并将普查信息上传至队长机中,有利于队员及时整理、录入调查资料和信息数据,极大地方便了普查队长审定及上传普查数据,提高资料、信息和各项原始数据真实性和完整性。
为使各地市普查人员尽快掌握采集软件1.4版本的操作,河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信息数据组先期进行了升级技术验证,随后由业务指导组制作编辑了采集软件1.4版本PC端和移动端操作指南,细化了新版采集软件的使用步骤和技巧,下发到各地市,使一线普查人员很快掌握了新版本的实操技能,加速了实地普查工作的规范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