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得力措施,加强对参与文物普查第三方公司有效监督管理,确保文物普查工作质量。
针对第三方公司参与全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实际情况,市普查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相关县市区文广旅局要加强对第三方公司的监督管理,明确专人全程参与第三方公司文物普查工作,与第三方公司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其工作责任和文物保护职责,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和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标准要求,开展文物普查相关工作,对普查中涉及的国家秘密的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同时,市普查办还组织对全市参与普查工作的三方公司进行摸底调查,及时全面掌握公司情况。同时还派出督导组对三方公司人员、设备、实地调查工作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要求各县(市)区普查办严格落实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对三方公司监管,切实发挥文物专家的作用,强化业务指导和三方公司全过程监管,科学规范开展文物普查工作,确保文物信息真实、准确、规范。
下步,市普查办将通过各项措施和方法持续加大对三方公司监管,进一步规范其工作措施,提升全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