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进一步强化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管理工作,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不断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坚决消除突出火灾风险,有效预防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提示。轻便电动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亡人火灾风险可参照本提示。
一、电动自行车在住宅建筑首层安全出口、窗户阳台附近停放或充电的亡人火灾风险
亡人火灾风险
1. 住宅建筑首层通向室外的安全出口是居民疏散逃生的主 要出口,电动自行车在此类区域停放或充电时,一旦发生火灾, 将会导致安全出口被火焰、高温有毒烟气封堵,同时大量烟气会 通过楼道、楼梯间蔓延进入楼内,影响居民疏散逃生;楼内居民 发现火情后,慌乱中盲目选择穿越火灾烟气沿楼梯间向下逃生 时,极易因吸入高温有毒烟气,造成人员伤亡。
2. 部分地区住宅建筑外墙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一些 居民会在建筑窗户阳台处堆放可燃物,电动自行车在此类建筑窗 户阳台附近停放或充电时,一旦发生火灾,将会引燃窗户阳台的 可燃物以及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致使明火和高温有毒烟气向上、向内蔓延,造成人员伤亡。
火灾事故案例
安徽安庆“10·9”火灾案例
2024年10月9日1时20 分,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德宽路200号26栋1楼单元门口处电 动自行车起火发生火灾,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经调查,火 灾原因为车身线路故障。火灾造成单元门口附近6辆电动自行车 烧毁及一单元部分住户阳台、窗户、户门、空调外机、电表电路 等物品烧损。当事人在火灾发生后,带领妻子和未成年外孙女盲 目逃生,导致人员伤亡。
辽宁沈阳“9·14”火灾案例
2024年9月14日1时59 分,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白塔路61-1号单元门口处室外停放的 汽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起火发生火灾,引燃建筑易燃可 燃外保温材料和住宅楼1楼和2楼阳台窗框,造成4人死亡、3 人受伤,25人被成功疏散。经调查,火灾原因为锂电池热失控, 高温喷溅物引燃车身及附近可燃物所致。火灾发生时,由于单元 门没有关闭,热烟气迅速蔓延至单元楼道内,3人在逃生过程中 吸入过量有毒烟气在楼梯台阶上窒息身亡,1人在逃生过程中严 重烧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后身亡。
北京朝阳“12·28”火灾案例
2023年12月28日3时17 分,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东辛店村一栋五层民宅电动自行车起 火发生火灾,导致4人死亡、9人受伤(其中5人重伤)。经调 查,火灾原因为入户门外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过程中电池故 障,引燃入户门上棉质门帘,烟气向楼内通道以及沿楼梯向上蔓 延,导致楼内4名人员逃生疏散时吸入大量有毒烟气窒息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