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30日,备受社会关注的《河南省安阳殷墟保护条例(修订)》(下称新《条例》)高票通过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意味着殷墟保护再增新保障,对殷墟保护利用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据悉,新《条例》将于10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为什么要修订?怎样修订?从哪些方面修订?如何加强落实?围绕这些问题,安阳市文物局负责人进行了逐一介绍。
为什么修订?
现行《条例》2001年9月经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部分条款与当前文物保护形势和发展趋势已不相适应,对近年来殷墟保护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缺乏有力的法律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上位法也已相继修改,《条例》修订迫在眉睫。
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殷墟、甲骨文作出指示批示,中央、省各级领导对加强殷墟保护提出新要求,《条例》修订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举措,是进一步提升殷墟保护水平的重要内容。
怎么样修订?
2019年1月,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安阳代表团将《条例》修订议案提交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2019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将《条例》修订列为立法调研项目,安阳市全面启动修订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牵头成立修订专班,专班设在市文物局,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处领导及市政府文物、司法等部门负责同志,专家学者及律师团队集中办公,多次深入殷墟保护区社区、村庄征求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召开座谈会征求职能部门和专家意见;学习先进地市遗址保护经验,全力做好修订起草、论证等工作。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视《条例》修订工作。市委书记袁家健多次提出指导意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家平亲自安排部署、沟通联络,副主任张保香、张玲、王建国等全程跟进,市政府领导强力推进。省人大、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从政策导向、内容修订、申报审核等各方面均给予修订工作大力支持。设立殷墟保护专项资金、解决居民搬迁安置用地和经费、加强研究利用等殷墟保护热点难点问题,均在新《条例》中得到较好体现。
从哪些方面修订?
新《条例》共5章37条,包括总则、保护与管理、研究与利用、法律责任和附则。和现行《条例》相比,新《条例》内容更加科学全面,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法促保、以法护民的立法宗旨得到体现。
加大了保护力度。针对殷墟保护资金不足、力度不够、民生受限等问题,新《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及相关单位殷墟保护责任,明确设立殷墟保护专项资金,统筹解决搬迁安置用地及经费,建立殷墟保护补偿机制等,为强化殷墟保护,统筹处理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和遗址保护关系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
加强了违法处罚。新《条例》规定了殷墟保护规划编制、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公布、环境保护、禁止行为、工程建设审批等内容;对于违反《条例》规定的违法行为,扩大了追究法律责任范围,加大了处罚力度,进一步明确了执法主体,加强联合执法,重点排查盗掘、违法建设、违法围挡等行为。
强化了研究利用。殷墟保护研究和展示利用对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民族凝聚力具有重大意义,为提升殷墟研究利用水平,新《条例》专门设置了“研究与利用”章节,对殷墟科学研究、展示陈列、产业引导、教育传承等内容作出详细规定。
如何加强落实?
近年来,我市从殷墟保护体制机制着手,将市文物局升格为政府组成部门,成立高规格的殷墟专职保护机构殷墟管委会,改组殷墟博物馆(殷墟研究院),成立市公安局文物保护支队,建立文物公益诉讼制度及文物安全“一保一警一消防”制度,实施文物安全专项提升行动,革故鼎新,全面加强殷墟保护,为新《条例》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确保新《条例》顺利实施,落地见效,市文物局已提前制定宣传方案,将在新《条例》实施前集中进行普法宣传,提升社会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强化全民文物保护意识和执行新《条例》的自觉性。在省委、省政府大力支持下,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市文物局有决心有信心协同相关部门,切实将殷墟保护利用各项政策规定落实到位,使《条例》真正成为殷墟遗址长治久安的法律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