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们跨越时间长河,见证历史变迁;
它们凝结过去、连接当下、传承未来。
《河南文物之窗——文化遗产耀中原》
带您走进古建筑、古遗址、古墓葬,遍访石窟寺,
聆听中华文化源远流长、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动人故事。
▲ 邓颖超祖居纪念馆正门
游客:
这就是电视剧《海棠依旧》里的海棠树吗?
导游:
没错,这两棵高大挺拔、枝繁叶茂的海棠树是2015年从北京中南海周恩来和邓颖超居住过的西花厅移植过来的。现在,它们已从当年一米多高的小树苗长成了大树,每年都开花结果。
▲ 正堂
游客:
这里是邓颖超祖父居住的地方吗?
导游:
准确地说,是邓颖超祖父及父亲居住过的地方。邓颖超的祖父叫邓功显,清咸丰年间为躲避战乱携妻带子从江西安福县来到河南光山县投奔表亲阮鼎。阮鼎当时在光山做县令,邓功显到县衙任职,担任师爷,被尊称为邓公。
次年邓功显的第四个儿子邓廷忠出生。邓廷忠就是邓颖超的父亲,土生土长的光山人,是光绪十五年的武进士,曾经官至广西南宁镇台。邓颖超虽出生在南宁,但籍贯一直在光山,而且她不止一次说到:“我父亲是河南省光山县人,所以我也是河南光山县人。”
▲ 碑廊
▲ 二进议事厅
游客:
导游,这里还有邓颖超和周总理的收支清单呢!
导游:
是呀!一位领导干部的家庭收支状况,是最能够充分体现是否清正廉洁、严于律己的一把尺子。在这方面,邓颖超和周恩来总理堪称楷模。你们看,他们的支出大体有这样几项:伙食费、党费、房租费、订阅报纸费、零用费以及“特别支出”——补助亲属、工作人员费、捐赠费。
20世纪50年代末,邓颖超的月薪是342.70元,周恩来的月薪为404.80元,两者合并共计747.50元。这在当时领导人的收入中,算是不少的。但邓颖超和周恩来并不把许多收入用于个人消费和享受,相反,他们经常把节余的钱款拿出来补助他人,将其称为“特别支出”。从有记载的1958年算起,截至1976年1月,他们两人用于补助亲属的支出为3.6万余元,补助工作人员和好友的支出共1万余元,而这两项支出竟达两人总收入的四分之一左右!邓颖超经常这样对身边的工作人员说:“拿自己的钱补助同志,也就节约了国家的钱,这些同志就不会再向国家申请补助了。”
▲ 邓颖超纪念室
▲ 闺房
邓颖超祖居位于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司马光中路白云巷内,为具有典型清代豫南建筑风格四合院。祖居陈展,内容丰富,主题鲜明。2006年,经国务院批准,邓颖超祖居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